目標
► 鼓勵青少年多創作、多思考
► 激發他們的想像力和創作力
► 向別人展示他們的潛能
► 帶來愉快輕鬆的心情,減輕學術上的壓力
對象
► 適合本港學校和國際學校、非牟利機構和青年團體參與。
► 參賽者年齡介乎十二至十七年歲的青少年(2000年5月1日至2006年4月30日 期間出生者)
► 作品片長必須在三分鐘內,每隊參賽隊伍人數上限為 3 人。
► 參賽作品必須以電子形式遞交。
► 短片的對話或旁述可以英文、廣東話或普通話演繹。
評審簡介
彭鐵林先生 − 資深媒體人、出品人、製片人、策劃人、編劇
李力持先生 − 香港金牌導演、著名喜劇導演
彭麗明女士 − Lisa Pang International Program Limited創辦人、哈佛校友、財富500強公司亞洲區人力資源部總監
評審準則
• 創意及邏輯性 (20%)
• 語言技巧 (20%)
• 故事性 (20%)
• 視覺及音樂效果 (20%)
• 拍攝技巧 (20%)
獎項及獎品
(所有獎項及獎品由柏斯音樂基金會贊助)
冠軍:$10,000港元現金獎學金、獎盃及獎狀
亞軍:$5,000港元現金獎學金、獎盃及獎狀
季軍 :$3,000港元現金獎學金、獎盃及獎狀
優異獎(共5名): $1,000港元現金獎學金及獎狀
特別獎項:$2,500港元現金獎、獎盃及獎狀,另柏斯琴行將送出KAWAI數碼鋼琴乙台予拍攝元素涉及音樂及/或樂器成份之勝出者。
「最踴躍參與」團體獎:$2,500港元現金獎、獎盃及獎狀 (主辦機構除外)
比賽要求
• 參賽者可以個人或隊伍參賽,每個參賽隊伍人數上限為 3 人。
• 參賽隊伍需有最少一位參賽者擔任隊長 / 聯絡人。
• 每位參賽者只可遞交一份作品。
• 每間參賽學校 / 團體的參賽隊數不設上限。
• 參賽隊伍成員可由多於一間學校的學生所組成。若參賽隊伍組成之成員並不屬同一團體/學校,則其參賽作品將不會被計算於角逐「最踴躍參與」團體獎項。
• 短片的對話或旁述可以英文、廣東話或普通話演繹。
• 參賽作品必須以電子形式遞交。
比賽規格及細則
• 所有參賽作品需要提供不多於20字之標題及100字以內之作品簡介(中、英文皆可)。
• 所有參賽短片必須為參賽單位之原創作品,不可抄襲,並不會侵犯他人之任何知識產權。如有需要使用他人作品之素材,必須先徵得原作者的書面同意。如作品涉及抄襲、侵權(包括知識產權、保密權或私隱權)、曾經出版、已提交過其他比賽,參賽資格會被立即取消,所涉及之法律責任皆由參賽者 / 參賽團體自行承擔。主辦機構及任何合作機構或人士概不負責。
• 參賽短片內容不可涉及影射他人、誹謗、猥褻、暴力、色情、粗言穢語或任何不合法成分,亦須避免引起種族、性別、年齡、家庭崗位歧視,或政治、宗教爭拗題材;違規作品將被取消參賽資格。
• 參賽短片片長必須在三分鐘之內,參賽短片對白或旁述可以英語、廣東話或普通話,或輔以原創音樂/不牽涉版權之音樂。
• 參賽短片格式必須為MP4或MOV檔,解像度不低於1280x720。
• 參賽者 / 參賽團體須填妥報名表格,電郵至[email protected],並將參賽短片上載至 Youtube (設定為不公開片段),隨報名表格附上參賽短片之連結(Link)予大會作評審。
• 參賽者 / 參賽團體呈交作品後,則表示同意授權主辦機構使用其參賽短片作非牟利之用途,並有權修改、翻譯、改編、使用、複製、派發及出版作品之全部或部分內容,而毋須向參賽者 / 參賽團體支付任何版權或其他費用。
• 如有任何爭議,主辦機構將保留一切比賽及獎品安排之最終決定權。
• 評審團對比賽結果及名次有最終決定權,參賽者對比賽結果和獎項不能異議。
• 參賽者 / 參賽團體同意主辦機構公佈其姓名,並授權主辦機構蒐集、處理及使用其個人資料作是次活動聯絡、宣傳及推廣之用。除以上用途外,所有資料絕對保密。所有個人資料於比賽頒獎典禮結束後六個月內銷毀。
• 主辦機構保留更改規則及其他安排的權利而毋須事先通知參賽者。
參加比賽重要事項
• 報名及提交作品期: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
• 篩選作品:2018年5月進行作品遴選,並由評判團作最終評審
• 頒獎典禮:暫定於2018年7月6日(週五)黃昏舉行,得獎者或代表必須出席頒獎典禮
資料來源 : 香港遊樂場協會
所有資料以主辦單位最新公告為準,敬請留意。